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等5部令修订通过,快来看看吧~
以下是新旧名录修改部分:
正文修改
第一条:
2016版:列入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。
正文删除及原因
2016版第八条:“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,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。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,属于危险废物,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,并按代码“900-000-××”(××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)进行归类管理。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,不属于危险废物。”
第八条规定的是鉴别的要求,属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内容。
修改了2016 年版《名录》第七条有关术语的含义:
删除理由:《名录》多次修订,其危险废物类别与《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》划定的危险废物类别已存在较大差异。
《名录(修订稿)》现有类别的危险废物代码将保持不变,新增类别的行业代码将根据《名录》修订时最新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中的代码确定。
附表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修订:
根据征集意见情况,《名录(修订稿)》共新增7 种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,分别为:
(1)261-184-11煤气化过程焦油分离器产生的焦油和含尘焦油。
(2)336-107-17金属或塑料表面处理废水处理污泥(不包括:铝材(板)表面酸(碱)洗、粗化、硫酸阳极处理、磷酸化学抛光工艺;铝电解电容器用铝电极箔化学腐蚀、非硼酸系化成液化成工艺;铝材挤压加工模具碱洗(煲模)工艺;碳钢酸洗除锈工艺)。
(3)321-031-48铜火法冶炼过程湿法除尘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,废酸处理产生的砷渣。
(4)900-050-49工业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(不包括267-002-15、265-001-29、900-452-29 类废物)。
(5)900-051-49烟气、VOCs 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(不包括772-005-18 类废物)。
(6)900-052-49废电路板拆解过程产生的废弃CPU、显卡、声卡、内存、含电解液的电容器、含金等贵金属的连接件。
《名录(修订稿)》共删除了7 种危险废物,具体如下:
(7)根据《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》(GB34330),三硝基甲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红水和红水不作为液态废物管理,即不属于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;另外,粉红水和红水的废水处理污泥已包括在废物代码为“267-001-15”的危险废物中。因此,删除废物代码为“267-004-15”的危险废物。
《名录(修订稿)》对15 种危险废物进行了合并,合并为7 种危险废物(即合并减少了8 种),具体如下:
(1)将废物代码为“272-004-02”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“272-003-02”的危险废物中。
(2)将废物代码为“275-007-02”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“275-005-02”的危险废物中。
(3)将废物代码为“900-403-06”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“900-402-06”的危险废物中。
(4)将废物代码为“252-014-11”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“252-002-11”的危险废物中。
(5)将废物代码为“252-009-11”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“252-008-11”的危险废物中。
(6)将废物代码为“252-005-11”和“252-006-11”的2种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“252-004-11”的危险废物中。
(7)将废物代码为“321-027-48”的危险废物合并到废物代码为“321-002-48”的危险废物中。
附录《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》修订情况:
《名录(修订稿)》附录《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》共29种危险废物,在2016 年版《名录》附录《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》16 种危险废物基础上,新增13 种危险废物。具体情况为:
(2)针对2016 年版《名录》附录《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》中的含铬皮革废碎料和医疗废物,增加了运输环节豁免;将煤气净化产生的煤焦油在利用环节的豁免条件调整为“满足《煤焦油标准》(YB/T5075-2010),且作为原料深加工制取萘、洗油、蒽油,或作为原料生产炭黑”。